2008年消费维权工作十大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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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03月15日08:33 来源:人民网生活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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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网北京3月15日专电 2008年,中国消费者协会和各地消协组织将以“消费与责任”年主题为主线,继续加强消费者教育和指导、对商品和服务的社会监督、受理消费者投诉及救助工作,进一步提高消协组织社会公信力、对外影响力和消费维权工作能力,为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和和谐社会建设作出新的贡献。
1.以继续推行《良好企业保护消费者利益社会责任导则》为重点,进一步提升和发展企业消费维权社会责任
2007年3月15日,中消协发布《良好企业保护消费者利益社会责任导则》。《导则》发布后,得到了一些行业企业的积极响应,取得了较好的社会影响。今年,中消协和各地消协组织将加大《导则》的宣传和推行力度,着力组织开展企业社会责任培训活动,继续推动相关行业制订落实《导则》的具体标准和办法,进一步提升企业消费维权社会责任意识,主动做好消费维权工作。
2.以推行《消费者社会责任导则》为重点,积极引导广大消费者科学、合理、文明消费
推进社会责任建设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消费者作为市场消费的主体,也要承担起相应的社会责任。今年,中消协将在征求广大消费者和社会各有关方面意见的基础上,发布《消费者社会责任导则》,倡导广大消费者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努力做到科学、合理、文明消费。中消协将以《消费者社会责任导则》内容为基础,组织开展消费教育,引导消费者树立正确的消费观;摒弃不文明消费行为,理性消费,依法维权;围绕消费者关心的衣、食、住、行、农资等,联合开展比较试验;就有关消费问题适时发布消费警示和消费提示;丰富和完善网上消费指导中心;组建消费指导专家团,为消费者提供专业咨询服务。
3.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着力推进消费者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利益问题的解决
十七大报告指出,要加快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是民生的重要组成部分,做好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就是促进改善民生,就是推动和谐社会建设。今年,中消协将认真履行法定职能,进一步做好消费维权各项工作,特别是要加强情况分析,不断研究和解决消费者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以与消费者生活密切相关的食品、药品、商品房、汽车为重点,继续加强对商品的社会监督;以银行、保险、交通、电信、供电等公用服务为重点,继续加强对服务行业的社会监督;以食品、药品、家电、农资为重点,进一步做好农村消费维权工作。
4.以推广企业与消费者的纠纷和解制度为重点,继续做好受理消费者投诉工作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了5条解决消费争议的渠道,其中,消费者“与经营者协商和解”的社会成本最低。近两年,中消协在推行企业建立与消费者消费争议协商和解制度方面做了大量工作,有力地化解了消费纠纷,保护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今年,中消协将进一步推进企业建立和完善消费纠纷和解制度,组织投诉和解联络单位培训,加强对地方消协推进投诉和解工作的指导,促进全国消协系统投诉和解联络单位的资源共享。同时,建立针对重大消费维权事件的应急机制,积极稳妥地解决好消费者的群体投诉和突发的重大消费维权事件。
5.以加强与新闻媒体的协作和配合为重点,进一步发挥新闻媒体对消费维权的舆论监督作用
新闻媒体是消费维权舆论监督的重要力量。今年,中消协将成立消费维权新闻宣传工作委员会,加强与媒体的合作,做好消费维权新闻宣传选题规划,组织消费维权新闻宣传采访活动,与有关部门联合开展“消费维权好新闻评选”,进一步发挥新闻媒体消费维权宣传工作的积极性。
6.以加强消费维权信息化建设为重点,努力提高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效率
随着我国信息化工作水平的不断提高,广大消费者对消费维权工作的信息化提出了新的要求。今年,中消协将强化消费维权信息化建设工作力度,充分利用信息技术手段,搭建便捷的投诉网络平台,建立全国消协投诉直报网点,减少消费者的维权成本,提高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效率。
7.以积极就有关消费者权益保护问题向政府有关部门提出建议为重点,进一步推进建立和完善对消费者权益的制度保护
“就有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问题,向有关行政部门反映、查询,提出建议”是《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赋予消费者协会的重要职责。今年,中消协将进一步参与国家及有关部门关于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的制定和修改,继续加强有关商品和服务问题的研究,并就有关消费者权益保护问题提出建议,以推进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制度的进一步完善。
8.以总结和推广一些地区建立政府保护消费者权益办公会议制度的经验为重点,建议和推动各级政府加强对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领导
目前,一些地区为加强对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领导,建立了政府保护消费者权益办公会议制度,定期召开专门会议研究和讨论有关消费者权益保护的重大问题,及时出台相应的政策措施,有力地指导了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取得了很好的效果。今年,中消协将组织召开相关的工作研讨会,总结和推广这方面的经验,建议和推动各级政府建立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办公会议制度,加强对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领导,组织、协调、督促有关行政部门加强市场监管,做好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工作。
9.以搞好理事会换届工作为重点,充分利用社会资源做好消费维权工作
今年,中消协将组织召开第四届一次理事会,总结工作成绩和经验,谋划今后的发展目标和措施。会议将选举产生具有威望、结构合理、运转高效、工作有为的新一届理事会。中消协还将成立若干专业委员会,整合社会消费维权资源,加强消费维权的理论研究,拓展消费维权领域,进一步做好消费维权工作。
10.以加强自身队伍建设为重点,努力提高消协组织消费维权能力
随着消协社会影响的不断扩大,社会对消协的要求在不断提高,消协将不得不面对越来越繁重的工作任务。今年,中消协将加强对消协组织工作人员的培训,按照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法治化的要求,建立消费维权长效机制,努力提高消协组织消费维权能力。
1.以继续推行《良好企业保护消费者利益社会责任导则》为重点,进一步提升和发展企业消费维权社会责任
2007年3月15日,中消协发布《良好企业保护消费者利益社会责任导则》。《导则》发布后,得到了一些行业企业的积极响应,取得了较好的社会影响。今年,中消协和各地消协组织将加大《导则》的宣传和推行力度,着力组织开展企业社会责任培训活动,继续推动相关行业制订落实《导则》的具体标准和办法,进一步提升企业消费维权社会责任意识,主动做好消费维权工作。
2.以推行《消费者社会责任导则》为重点,积极引导广大消费者科学、合理、文明消费
推进社会责任建设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消费者作为市场消费的主体,也要承担起相应的社会责任。今年,中消协将在征求广大消费者和社会各有关方面意见的基础上,发布《消费者社会责任导则》,倡导广大消费者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努力做到科学、合理、文明消费。中消协将以《消费者社会责任导则》内容为基础,组织开展消费教育,引导消费者树立正确的消费观;摒弃不文明消费行为,理性消费,依法维权;围绕消费者关心的衣、食、住、行、农资等,联合开展比较试验;就有关消费问题适时发布消费警示和消费提示;丰富和完善网上消费指导中心;组建消费指导专家团,为消费者提供专业咨询服务。
3.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着力推进消费者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利益问题的解决
十七大报告指出,要加快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是民生的重要组成部分,做好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就是促进改善民生,就是推动和谐社会建设。今年,中消协将认真履行法定职能,进一步做好消费维权各项工作,特别是要加强情况分析,不断研究和解决消费者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以与消费者生活密切相关的食品、药品、商品房、汽车为重点,继续加强对商品的社会监督;以银行、保险、交通、电信、供电等公用服务为重点,继续加强对服务行业的社会监督;以食品、药品、家电、农资为重点,进一步做好农村消费维权工作。
4.以推广企业与消费者的纠纷和解制度为重点,继续做好受理消费者投诉工作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了5条解决消费争议的渠道,其中,消费者“与经营者协商和解”的社会成本最低。近两年,中消协在推行企业建立与消费者消费争议协商和解制度方面做了大量工作,有力地化解了消费纠纷,保护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今年,中消协将进一步推进企业建立和完善消费纠纷和解制度,组织投诉和解联络单位培训,加强对地方消协推进投诉和解工作的指导,促进全国消协系统投诉和解联络单位的资源共享。同时,建立针对重大消费维权事件的应急机制,积极稳妥地解决好消费者的群体投诉和突发的重大消费维权事件。
5.以加强与新闻媒体的协作和配合为重点,进一步发挥新闻媒体对消费维权的舆论监督作用
新闻媒体是消费维权舆论监督的重要力量。今年,中消协将成立消费维权新闻宣传工作委员会,加强与媒体的合作,做好消费维权新闻宣传选题规划,组织消费维权新闻宣传采访活动,与有关部门联合开展“消费维权好新闻评选”,进一步发挥新闻媒体消费维权宣传工作的积极性。
6.以加强消费维权信息化建设为重点,努力提高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效率
随着我国信息化工作水平的不断提高,广大消费者对消费维权工作的信息化提出了新的要求。今年,中消协将强化消费维权信息化建设工作力度,充分利用信息技术手段,搭建便捷的投诉网络平台,建立全国消协投诉直报网点,减少消费者的维权成本,提高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效率。
7.以积极就有关消费者权益保护问题向政府有关部门提出建议为重点,进一步推进建立和完善对消费者权益的制度保护
“就有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问题,向有关行政部门反映、查询,提出建议”是《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赋予消费者协会的重要职责。今年,中消协将进一步参与国家及有关部门关于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的制定和修改,继续加强有关商品和服务问题的研究,并就有关消费者权益保护问题提出建议,以推进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制度的进一步完善。
8.以总结和推广一些地区建立政府保护消费者权益办公会议制度的经验为重点,建议和推动各级政府加强对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领导
目前,一些地区为加强对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领导,建立了政府保护消费者权益办公会议制度,定期召开专门会议研究和讨论有关消费者权益保护的重大问题,及时出台相应的政策措施,有力地指导了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取得了很好的效果。今年,中消协将组织召开相关的工作研讨会,总结和推广这方面的经验,建议和推动各级政府建立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办公会议制度,加强对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领导,组织、协调、督促有关行政部门加强市场监管,做好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工作。
9.以搞好理事会换届工作为重点,充分利用社会资源做好消费维权工作
今年,中消协将组织召开第四届一次理事会,总结工作成绩和经验,谋划今后的发展目标和措施。会议将选举产生具有威望、结构合理、运转高效、工作有为的新一届理事会。中消协还将成立若干专业委员会,整合社会消费维权资源,加强消费维权的理论研究,拓展消费维权领域,进一步做好消费维权工作。
10.以加强自身队伍建设为重点,努力提高消协组织消费维权能力
随着消协社会影响的不断扩大,社会对消协的要求在不断提高,消协将不得不面对越来越繁重的工作任务。今年,中消协将加强对消协组织工作人员的培训,按照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法治化的要求,建立消费维权长效机制,努力提高消协组织消费维权能力。
(责任编辑:李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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