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03月10日09:31


切除“毒瘤” 医卫界政协委员会诊虚假医药广告
人民网记者 温红彦

  治理虚假医药广告是近些年“两会”代表委员们关注的话题,今年也不例外。一般来说,人们习惯性地把医疗广告和药品广告统称为医药广告。委员们认为,无论是医疗广告还是药品广告,违法违规现象都十分严重,都到了该彻底整治的时候了。

  在小组讨论会上,北京大学口腔医学院教授傅民魁委员提出取消医药广告的原因有二:一是医疗工作不是商品,药品是特殊商品,都不能用广告的形式来宣传;二是如果公开宣传自己的治疗手段高明,自己的药品疗效好,是对其他医生和药品的侵权。

  吉林大学白求恩医学部内科研究室主任迟宝荣委员说,医药广告坏就坏在越是不好治的病,广告就越多;凡是医院治不好的病,广告都能治。这种行为说轻了是坑人骗钱,说重了是谋财害命。

  武汉市第三医院副院长肖红委员调查获得的资料表明:全国药品广告违法率在62%左右,医药广告违法率在95%左右。传播违法广告的媒体以服务类、生活类的为主,大报、大台等主流媒体极少出现。

  在3月7日的联组会上,南京中医药大学养生康复教研室教授王旭东委员通过大量调查、列举实例分析了违法医药广告泛滥的原因:一是广告发布者利用群众迷信专家、媒体的心理来获取高额利润;二是媒体能获得高额收益。他建议健全法律法规,增强执法力度,要使违法者以倾家荡产的代价来补偿对社会的损害。

  王旭东的发言,得到前来听取讨论意见的卫生部常务副部长高强的赞同。高强坦率地表示,卫生部多次研究认为,医药广告应当取消。此话一出,立即赢得委员们的阵阵掌声。

  医卫界的委员们多年来对治理违法医药广告的呼吁,终于在今年的“两会”上有了回音。散会了,委员们谈起“取消医药广告”的话题仍兴奋不已。

  国家药监局局长郑筱萸委员表示,今年国家药监局将联合工商、卫生等部门对药品广告中的违法行为进行重点整治,目前全国整规办已经进行了具体部署。

  卫生部副部长兼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局长佘靖委员分析说,取消医药广告,卫生部门要加强对医疗机构的评价与监督,从权威渠道公开发布评价信息,引导患者对症求医。

  医卫界委员表示:任何困难都不能以牺牲法律的尊严为代价,任何苦衷都不能以损害群众的利益为理由。他们希望在不久的将来能看到违法医药广告在媒体上绝迹,让我们的社会减少一些不和谐因素。

  《人民日报》 2005年03月10日 第八版 

(责任编辑:周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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